7/8/2016 2:22:13 PM 663次浏览 分类:公司新闻
关于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控制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控制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控制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有关验收材料收悉。2015年09月15日,我局成立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内,购置车床、机床、产品检测等生产设备,建成年产50000台水力控制阀的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41%。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4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铜陵天海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水力控制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以铜环评[2014]66号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5年5月我局以铜环函[2015]222号文同意项目试生产,目前该项目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
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生产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微量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接管园区排水管网。
(二)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
(三)厂区内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交于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加工边角料返回原生产厂家。
(四)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控制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铜环监验字(2015)第26号)表明:
(一)废水
项目生产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噪声
所测各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三)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抛丸废气布袋除尘器出口排气筒中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废机油、含油织物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库,后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车法兰、车内孔过程中产生金属固废等及时清扫收集,外售作为资源再利用;抛丸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项目运行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化整治废水总排口,规范化设置标识牌。
(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场内暂存场所,并设立标识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台账。
五、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环境监管。
此函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25日
公开类别:公开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印发